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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女车主违停被贴单,质疑本人在场仍被处罚,视频拍下这样一幕…

2020-07-08 10:43:58 评论:0

6日上午,市民黄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公众号:liubaoweiquan)反映,3日下午她将轿车停在广雅路北四巷,回来发现被贴单处罚,她向民警及辅警呼喊却未获回应,她质疑交警部门执法缺乏人性化。


7日,记者在交警部门查看公共视频确认,黄女士返回时处罚已完成,民警及辅警并没有注意到她,所以当时没有回应。

接到黄女士的反映后,记者6日立即联系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北大队,该大队负责人核实了黄女士车辆的车牌等信息后安排对此事重新予以核查。


7日,该大队负责人通过支队宣传科的负责人给记者发来了一段事发时的公共视频。记者看到,该视频摄于7月3日17时38分,地点是广雅路北四巷一网吧门口。从视频中,可以看到黄女士的轿车停放在路边,该处未设置有停车泊位。随后,一辆警车停在黄女士的轿车旁,从车上下来了一名辅警。该辅警在民警的指导下对车辆进行拍照,并将民警开具的违停处罚告知单张贴在该轿车车窗上。辅警完成这些工作后,走向警车准备离开。就在这名辅警准备到警车车门处时,黄女士出现了,她双手提着塑料袋走在警车前方,但那名辅警没有注意到黄女士,就直接上车了。随后黄女士走到自己的轿车旁查看处罚告知单,然后警车驶离。

      该负责人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停车的,且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却拒绝驶离的处以罚款。黄女士将车停放在非停车泊位处,已经属于违停。民警安排辅警进行拍照等工作完成后,黄女士才出现。因此,民警对该违停车辆的处罚不存在执法上的问题。

      这名负责人接着说,车主驾车违法停放时,看到民警前来处罚应主动驶离,不知道已经违法停放的话,经民警提醒也应及时驶离。民警对此都不会进行处罚。但如果车辆违停,且车主又不在车上或在现场的,民警则会依法处罚。在民警取证处罚完成后,就不能免于处罚了。希望广大车主主动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停放车辆,不阻碍他人通行。

      7日下午,记者联系上黄女士将公共视频的情况告知她,她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违停存在的问题,愿意接受处罚,以后会注意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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